<最新消息>衛生福利部將方案期程由112年1月31日延長至112年7月31日止。
臺灣自111年5月起進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大規模流行階段,為強化防疫第一線醫事人員與染疫死亡者家屬之心理健康支持,補助醫事人員及染疫死亡者家屬每人6次,每次最高2,000元之心理諮商服務,協助其調適心理壓力與負面情緒,維護身心健康。
Q2:如何認定本方案之COVID-19染疫死亡者(以下簡稱死亡者)?
A:死亡者死亡證明書之「死亡原因」項下任一欄位應清楚登載有COVID-19(新冠肺炎)病名,即視為本方案所稱之染疫死亡者,不限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認定之確診死亡個案,亦不限死亡者之死亡日期。
Q3:死亡者家屬使用方案時,需出示死亡者之死亡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嗎?
A:死亡者家屬無需出示死亡者之死亡證明,亦無需出示親屬關係之證明文件,惟需於本方案「心理諮商知情同意暨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」上填寫死亡者姓名、死亡者身分證統一編號及與死亡者關係。
Q4:醫事人員如何認定?
A:全國領有執業執照之醫事人員。
Q5:若醫事人員已經使用過「醫事人員COVID-19心理健康支持方案」,還可以使用本方案嗎?
A:可以。
Q6:若醫事人員於接受本方案之心理諮商服務期間停業,可以繼續使用服務嗎?
A:原則上每次接受免費心理諮商前皆應出示執業執照,但若醫事人員於接受心理諮商期間停業,至112年1月31日本方案結束前,仍可以繼續接受服務。
Q7:本方案心理諮商完全免費嗎?
A:是的。
Q8:如何使用本方案的心理諮商服務?
請於 https://www.surveycake.com/s/zXd1x 填寫申請書。
Q11:可以使用通訊方式進行心理諮商嗎?
A:可以。
Q12:如果已經預約心理諮商,但臨時有事怎麼辦?
A:請通知我們,並更改預約時間,連續2次無故未依約接受心理諮商者,將暫停補助資格。
Q13:可以中途更換心理諮商機構嗎?
A:本方案每人6次之心理諮商費用補助,不限於單一心理諮商機構使用,若想更換心理諮商機構,可另與其他心理諮商機構預約,惟補助之次數仍以合計6次為限,若有申請超過6次之補助情事,經查證需配合繳回超出6次之補助款項。另,更換心理諮商機構時,建議通知原機構不再使用,以利原機構辦理本方案結案作業。
Q14:本方案蒐集之個人資料如何處理?
A:本方案蒐集之個人資料僅作為實際發生之心理諮商審核依據,據以辦理補助費用撥付,不作其他目的之利用,並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8條辦理,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、竄改、毀損、滅失或洩漏。
/內文引自 衛生福利部 心理健康司/